安徽六安原副市長權俊良被判刑14年6個月



  安徽省六安市原副市長權俊良濫用職權、受賄案,今天在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,法院以犯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11年4個月,以犯受賄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,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4年6個月,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。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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